美国知识产权宪政机制与中国战略对策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08-06-17
——专家学者谈《纲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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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美国的强大是早在200多年前美国立宪主义者“设计”出来的。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作为“国家秘笈”,作为宪法和一系列宪法性文件,其实是一个效率最大化的宪政机制或宪政体制,其动力机制是创造性产权激励机制。中国当前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是中国现代化必须支付巨大的技术成本,这需要中国具备在国际社会增加低成本引进高技术的谈判能力,同时强化国家管理能力和水平。如果中国有能力增加和实现宪政体制上的“制度优势”,那么,未来就有足够的力量可以赶上发达国家。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刚好承载了这个伟大的历史使命。
经美国驻中国广州领事馆提名、美国联邦政府邀请,笔者参加了美国国务院“国际访问者领导计划”项目,以知识产权法作为专题,于2008年1月5日至1月26日在美国进行了访问交流。笔者专门从事美国宪政与知识产权研究多年,这次出访,实际上对美国宪政体制有了进一步了解,并更清楚地看到了知识产权在国家宪政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摆在面前,中国如何在开放制度架构下,建设创新国家的创新机制和创新体制,吸引全世界的高科技进入中国市场,促进中国科技高度发展和普遍发展?这个问题恰好在考验中华民族的立法智慧的关键时刻提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刚好承载了这个伟大的历史使命。
美国强国是200多年前立宪主义者“设计”出来的
围绕美国宪政体制和知识产权体系,笔者走访了美国国务院、贸易部、司法部、商标专利局、联邦最高法院等部门,专程去费城宪政中心,参观了美国宪政发源地,对美国的宪政体制与创新之间的关系增加了很多观感。
表面上,我们看到美国到处宣传其自由价值观,其实美国建国之初首先要解决的是如何建设一个强大的国家,使其能够保持稳定和应对各种危机。这是建国之初的共同价值,并在美国社会达成了宪政共识:一个强大的国家需要巨大财富积累。资源稀缺,惟有靠人民创造。这可以从美国宪法知识产权条款中得到证实。美国宪法是世界上唯一一部写有“知识产权条款”的宪法。早在200多年前,美国立宪主义者们就在宪法第一条第八款给了国会关于知识产权的立法权:“国会有权立法给发明人和作者以有限期限的专利权和版权以鼓励发明、激励创造”。这部机制从启动、运行、加速发展、快速运行,经历了200多年,随着美国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美国社会特别之处在于,立宪主义者在立宪之初,就在制定宪法和安排宪政过程中,为美国社会经济发展、经济体运行制作了一个包容全部经济形态、完整的宪政机制,该宪政机制从启动、运行、加速、快速发展阶段,为不同的财产权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知识产权的发展做了最早的制度预设。他们预见知识产权会促进宪政机制加速发展,制造新的经济繁荣。历史的发展证实了美国立宪主义者的逻辑推论。
美国宪政机制的机构配置也是美国国家配方中的“国策”。早在200多年前立宪主义者就为可能发展的知识产权配置了专利商标局等组织机构。这些组织机构从设立之初一直运行到今天,正是他们支撑了美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从一定意义上讲,如果没有200多年前美国宪法知识产权条款和宪政落实和实施,就没有美国知识产权最大化发展的今天。
知识产权:促进人类智慧表达、传播、使用最大化
在笔者看来,美国国家宪政体制就是一部知识产权战略。如前所述,早在200多年前美国宪政设计了最好的制度。而所谓最好的制度是“创新最大化的制度设计”:在资源既定前提下,解决资源稀缺惟有鼓励发明、激励创新。美国建国者首先立法保护既定稀缺资源,比如耕地保护法、农业保护法等等。而在资源效用发挥上,则不断通过保护产权来鼓励发明和激励创造,实现资源效用最大化。
美国宪法把促进和传播人类智慧作为美国宪政机制的理念和目标,让人类共同文化、共同文明积累成为美国的社会生产实践。其实这是人类共同知识活动在美国的实践。美国国家创新机器出产的产品就是创新总量的增长——知识总量的增长、财富总量的增长和个人财富总量的增长。美国最大的公共政治则是“每个个人创造自由最大化”的实践。今天美国的强大依然建立在知识产权上。因为200多年前奠定了开放的制度架构和知识产权基础设施,奠定了美国的科技基础,全世界优秀的科技成果可以在美国最快的速度变成知识产权——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实现产品化和市场化,最快的普及和传播,最广泛的利用,形成了最快速度的科学技术的产、学、研的快速流转,使美国科学技术的高度和普及度得到了双重发展。这同时激励和鼓励了全世界的科学家把自己的科学研究成果带到美国去。美国云集了全世界最优秀的科学家队伍。不同国家的最优秀人才都是美国人才库中的人才储备。这形成了区别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落后国家的本质特征。
中国战略对策: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美国经验对中国的宪政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中国并不需要照搬美国或任何一个西方国家,但向最先进国家学习最先进和开放的制度设计,却是利用和学习人类共同文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由之路。
实际上,中国国家建设一直致力寻找“国富民强”的国家配方。当下中国只有设计出一个激励创新的宪政机制,并能够落实和实施相应的制度配置,才能够保证中国在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的行列。利用美国配方、破解美国配方的基础上,制作自己“中国特色”的中国配方,是中国国家建设的历史责任。这首先要求中国宪政体制必须是一个开放的制度框架,在承认价值多元化的基础上,鼓励发明、激励创造,为财产权特别是知识产权激励机制铺设稳固的基础设施,让每个人劳动和创造性得到巨大发挥,社会生产力得到高度和普遍的发展,才能实现国富民强。
美国配方的核心秘密是宪政为产权激励机制配置了稳固的基础设施。强大而稳固的基础设施支撑了美国财产权激励机制快速运转。这是一种高超的立法智慧。中国国家建设正需要这种立法智慧。人类智慧的积累在古老的中国比在任何一个发达国家都多,这是中华民族竞争力巨大的潜在资源。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为中国这古老国家释放智慧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会。中国只需要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下进一步完善宪政体制,为知识产权激励机制铺设产权基础设施,就能为创新发展提供足够的制度支持。
目前,在关于知识产权的认识上尚存在误区。甚至在法学界,知识产权仅仅被理解为一种类似物权一样的民事权利。实际上,这是一个全新的智慧财产权体系。就是说,知识产权扩张到了公法领域、行政法领域,并进一步扩张到宪法领域。这就使得法学界要重新反思和诠释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制度,并进一步挖掘知识产权创造的前提条件,寻找和进一步明晰作为个人权利与社会责任之间的边界,才能使知识产权制度保持适当的平衡。它需要整个法学界共同关注知识产权制度,才能完成相应的研究任务。
另外,关于知识产权法的学科划分和归类上也存在误区。一般把知识产权归类为法学学科。但这种理解随着知识产权的发展和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出现了新的变化。在“知识产权就是现代资本”的口号下,美国创新体制和资本的融合几乎垄断了所有的科技领域,并进一步直接冲击了与其相关的每个国家主权。知识产权已经转成公共话语。每个学科都因为知识产权问题的发展而发展。知识产权横跨法学和管理学两大学科,并不断衍生出各种边缘和交叉学科。
面对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趋势快速发展,当下中国人有足够立法智慧化被动为主动、化消极为积极,使知识产权制度符合中国的创新需求。我们要学会运用国际规则,为中华民族争取最大利益。学会运用国际规则,学会和发达国家博弈,学会在国内实施和运行这些规则产生创新总量增长的最大化,是中国扭转局面取得胜利的重大机遇。
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为创新型国家做永恒发展的制度设计。笔者期望通过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落实创新机制,为民族永恒发展、长久发展进行制度设计。中国加入WTO提出了国家建设的双重任务:对外履行国际条约承诺,对内实现富国强民。在国际社会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知识产权发展是中华民族共同面临的“机遇”,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
当下,中国如何在开放制度架构下,建设创新国家的创新机制和创新体制,吸引全世界的高科技进入中国市场,促进中国科技高度发展和普遍发展?这个问题恰好考验中华民族的立法智慧的关键时刻。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刚好承载了这个伟大的历史使命。我们十分欣喜地看到,6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纲要中指出,我国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大力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缓解资源环境约束,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笔者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特别委托(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希望通过本课题的研究,能够为国家建设提供制度设计原理和方法,并提供用低成本引进高技术的对价机制的谈判技术。期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能够为中华民族永恒发展提供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和铺设稳固的基础设施,推动中华民族创新总量、财富总量、国民素质总量极大发展。首先要落实创新型国家的目标:确保2020年中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知识产权报 作者 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 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