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技术方案也可能获得美国专利权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07-04-24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郑小粤

 

2002年至2004年期间, “防滑荧光节能灯”发明在美国申请专利,并顺利获得授权。

该专利申请主张了2001617日申请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01242268.1的优先权。

该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并不复杂,简单地说,就是在荧光灯的灯头的外表面上镶了一条有色彩的橡胶或塑料镶嵌条。该镶嵌条的作用是,在人手握持时,可以提供摩擦力,以防止荧光灯从手中滑落;另外,镶嵌条的不同色彩也可以起到识别不同电压的荧光灯的作用等等。

不要小看了这个镶嵌条,它使申请人的产品从同类产品中脱颖而出,而且远销海外,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见附图1

根据美国专利法的规定,任何人发明或发现新而有用的方法、机器、制品或物质组合,或其新而有用的改良,都可以在本法的条件和要求下获得专利。

根据这个标准,“防滑荧光节能灯”就是一个新而有用的发明创造,作为代理人要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申请人获得美国专利权。

 

申请人提供的原中国申请文本,内容过于简单。

由于美国专利采取实审制度,初始提交的专利文本对整个申请的后续审查能否顺利进行影响极大,包括申请到授权的时间、所花的律师费等,对申请人最终获得的保护范围影响也极大。

因此,在提交美国专利申请之前,代理人要求申请人补充了一些材料,对说明书和权利要求都做了较大修改,并且还把中文翻译成严谨、清楚、正确的英文。

 

下面仅以权利要求1为例进行比较:

 

中国专利01242268.1的文本:

1.一种带镶嵌条的节能灯,由灯头(1)和灯管(2)组成,其特征在于,在灯头(1)的外表面上镶有一圈有色彩的橡胶或塑料镶嵌条(4)。

 

经修改提交的美国专利申请的初始文本译文为:

1. 一种防滑荧光节能灯,包括:

灯管;

灯头,其内设有电器元件;

其中,所述灯头的外壳为具有圆形截面的回转面,在所述灯头的外壳表面设有防滑材料制成的防滑圈,所述防滑圈的截面平行于所述灯头的外壳的圆形截面。

 

主要的改动在于:去掉了“有色彩”的技术特征。这是基于该镶嵌条的作用有两个:(1)防滑;(2)通过色彩识别不同类型的灯泡。其中,第一项是主要的,第二项是次要的。因此,在权利要求1中仅限制防滑圈由防滑材料制成,而不限制其色彩,就可以扩大所要求的保护范围,有利于申请人。另外,为了使保护更加完善,“有色彩”这一特征是通过从属权利要求来限制的。

 

 

本美国申请于2002516日提交,在20036月收到美国专利局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

美国审查员提出的对比文件包括:

美国专利4278911,附图(us004278911-002.tif)

美国专利4878159,附图(us004878159-002.tif)

美国专利5971564,附图(us005971564-002.tif)

 

这三个在先专利的主题都是提供一种易于使用者握紧的荧光灯,而且审查员分别指出了这三个在先专利中的类似于本发明的防滑圈的元件:

套环31(美国专利4278911);垫圈16(美国专利4878159);

连接座2(美国专利5971564)。

 

根据笔者的经验,对于收到的审查意见,首先不必紧张,因为审查员会找出一些对比文件。推定你的专利没有专利性的,然后让申请人来申辩。而申请人在答辩时只要有理有据,就很可能让审查员接受。

而本申请的这种技术方案简单的发明创造,往往更考验代理人的辨别是非的能力,要求代理人能很敏锐地把本发明与对比文件的区别点找出来,并且阐明其不同的性质和作用,以说明本发明具有新颖性和非显而易见性。

 

 

笔者针对三个对比文件的答辩要点如下:

套环31(美国专利4278911)与本发明的防滑圈的区别:

1)套环31被设置在灯头和灯管之间,但不是灯头的一部分;本发明的防滑圈被镶嵌在灯头表面的槽内,与灯头是一个整体;

2)套环31不需要使用防滑材料制作;本发明的防滑圈必须使用防滑材料制作。

 

垫圈16(美国专利4878159)与本发明的防滑圈的区别:

1)垫圈16被设置在罩壳和灯头之间,但不是灯头的一部分;本发明的防滑圈被镶嵌在灯头表面的槽内,与灯头是一个整体;

2)垫圈16的作用是保持罩壳和灯头之间的密封;本发明的防滑圈的作用是防滑。

 

连接座2(美国专利5971564)与本发明的防滑圈的区别:

1)连接座2是灯头和灯管之间的连接件,不属于灯头或灯管的一部分;本发明的防滑圈被镶嵌在灯头表面的槽内,与灯头是一个整体;

2)连接座2不需要使用防滑材料制作;本发明的防滑圈必须使用防滑材料制作。

 

代理人通过文字的方式尽可能做出了深入细致的对比分析,尽量全面周到地为申请人辩解。

本答辩一次性通过了。本发明于2004323日被授权,专利号为US 6709133

 

授权文本共有6项权利要求,其中包括如下两项独立的权利要求14

其中文翻译为:
1.
一种防滑荧光节能灯,包括:

灯管;

灯头,其内设有电器元件,所述灯头具有回转的外表面;和

由橡胶或塑料制成的筒状防滑圈,所述防滑圈被设置在所述灯头的外表面的槽内,与所述灯头形成一个整体;

所述防滑圈易于握持并在握持时可以起防滑作用。

本权利要求1是对应于说明书中的实施例一。


4.
一种防滑荧光节能灯,包括:

灯管;

灯头,其内设有电器元件,所述灯头具有回转的外表面,所述灯头包括上灯头和下灯头;和

由橡胶或塑料制成的环状防滑圈,所述防滑圈的一端向内突出,卡设在上灯头的槽内,与整个灯头形成一个整体;

所述防滑圈易于握持并在握持时可以起防滑作用。

本权利要求4是对应于说明书中的实施例二。

 

可见,与初始提交的申请文本相比,基本没有缩小保护范围,只是表述得更为清楚、明确,与对比文件的区别更为明显。

 

经验总结:通过专利代理人的深入细致的工作,简单的但确有发明点的技术方案也可能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附图1